连锁销售网公告: 本站面向全体行业人员征稿,优秀作者可获高额礼金。 连锁书屋:book.chlsxs.cn
搜索: 您的位置连锁之家>连锁运营>自律推销>阅读文章:自律必谈:连锁销售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

自律必谈:连锁销售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

2008-10-14 08:42:23   来 源:连锁销售网   作 者:本站整理   浏览:

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商业法规和文明守则,正确宣传经营理念和优质产品,树立爱祖国,爱人民,爱公司,共同创超美好人生的企业精神,努力培养出有独立经营能力的现代化商人.为此特制定了经营管理二十条.

第一条

每位业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,方针,政策,关心国家大事,关心他人大公无私.树立敢于为他人奉献的精神.真正做到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的精神风貌.要认真学习各项制度.努力学习各门学科,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演讲水平.

第二条

在公共场合严禁不自律的行为发生.禁止的公司内外谈情说爱.严禁不正当男女关系,否则后果自负.

第三条

严禁在公司内外饮酒.

第四条

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礼节.严禁在楼内外大声喧哗.注意个人的仪表和楼内外的卫生,不要乱扔垃圾.要尊重楼内居民提高自身素质.

 

第五条 

要加强电话的管理和使用,特别的值班人员接电话.严禁在公司内打扑克,麻将,台球,录象,下棋等.

第六条

出远门或离开房间购物以及到朋友家串门时应向推荐人打招呼.养成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习惯.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.请假外出必须在七点前回家,如经批准需两人以上,三人以下同行方可.

第七条 

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,座谈会,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娱乐活动要积极参加,不得迟到早退.禁止在活动中随意走动,吸烟,交头接耳等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发生.

第八条

在学习交流过程中要吸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.在任何场合下,绝对禁止说别人的闲话,以免影响团结.

第九条        

大型活动必须经同意后方可开展,否则发生不良后果均由组织者负责.

第十条          

各级业务员必须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,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.对于经常违反公司制度防碍发展,经教育不改者逐步断绝业务往来,劝其回家.

第十一条        

各级业务远要把公司会议精神不折不扣的传达到位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好.

第十二条       

各级业务员严格审阅各种稿件,要保障各项运作的健康发展

第十三条       

住房内要合理的安排生活" AA"制.复制房租,押金,水电费,生活用品委托他人统一支付.在任何大的房间,有多少人生活,都按天数人数平摊.

第十四条       

如果你的朋友来你家,第一顿饭不论在哪里准备都由你负责准备饭和菜.

第十五条       

如果你的新朋友因各种原因暂住他人房间几天,请交生活费,按每天六元的标准交.

第十六条       

如果你的新朋友长期居住本公司,生活费按"AA"制平摊.如果短期居住离开后,部生活费由你代交.

第十七条       

不允许家庭之间经常借财,借物到他人房间不允许乱动,乱拿他人房间物品.同时不拿当地群众一针一线.

第十八条      

不允许在他人房间就餐.同时因特殊情况在他人房间就餐,请按二元一顿的标准支付.

第十九条      

家庭值日范围:做饭,烧开水,拖地,倒垃圾,整理房间卫生,卫生间卫生,清理厨房卫生,收拾桌椅,白天汤两次茶杯一切日常生活,当晚与第二天值日交接,如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天.

第二十条        

避免家庭,人员之间借财,借贷关系,以免引起经济纠纷.

以上二十条不是国家的法律,法规.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.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这就是行业的第二大保障,是行业的灵魂.他是行业的自律.他可以保证做行业的每个业务员都能成功.经研究通过,望大家遵守,执行.


Google
声明:本站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,仅供大家参考,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相关文章列表
请文明参与评论 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 匿名:
评论总数:[ 查看全部 ] 网友评论
推荐文章
本站推荐
热门文章
随机文章
网站首页 - 关于我们 - 版权申明 - 付款方式 - 联系我们 - 友情链接 - 在线帮助 - 本站标签 - 返回顶部